大連旅游:正月十五之后禁止燃放煙花炮竹
昨日從市公安局獲悉,根據(jù)市政府《關(guān)于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》規(guī)定,全市煙花爆竹燃放時間為每年臘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。 在此期間,每日6時至23時(除夕至正月初三不限時)允許燃放。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昨日提醒廣大市民和大連旅游游客:正月十五以后,我市禁止一切單位、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。
——大連旅游:正月十五之后禁止燃放煙花炮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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