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贈送面積”采暖費按照是否有供暖設備收費
“贈送面積”采暖費問題,一直以來都困擾著市民。“贈送面積”采暖費到底怎么收,或者到底收不收費,收費又取決于何種因素?昨日,記者針對房屋“贈送面積”采暖費怎么收,采訪了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。
近幾年,不少開發(fā)商對房屋進行特殊設計,出現(xiàn)了躍層、坡屋頂這一類的房屋結構,許多市民買房子時得到了所謂的“贈送面積”。正常情況下,居民住宅與非居民住宅供熱的界定,是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房屋使用性質為準,供熱面積也是以房屋產(chǎn)權證所標明的建筑面積為準,沒有列入所有權證的面積,即“贈送面積”,有供熱設施的應收費,沒有供熱設施的不收費。如果是經(jīng)供熱單位同意,用戶自行安裝供熱設施的,可參照標準由供用熱雙方協(xié)商議定收費。
與居民住宅一體的車庫、倉房有供熱設施的,將按照居民住宅供熱價格執(zhí)行。非居民住宅供熱,“贈送面積”中有供熱設施的,是以室內凈高4米為限,每超過0.3米(含0.3米)加價10%,不足0.3米不加價;室內凈高如果超過7米,由雙方協(xié)商收費。供熱單位收費后,必須按相應的標準供熱,并確保溫度達標。
——“贈送面積”采暖費按照是否有供暖設備收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