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海縣貫徹落實"一定三有"政策
長海縣貫徹落實“一定三有”,為村干部“定權責立規范、提待遇增補助、拓渠道強激勵、抓保障常關愛”,有效激發了村干部干事創業熱情。
定權責立規范,讓村干部“干事有作為”。對村黨組織書記實行嚴格目標管理,并通過在村黨員大會、黨務公開欄上進行細化公開,讓黨員和群眾了解書記在干什么、要干什么。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述職制度和群眾代表評價機制,把測評結果與村黨組織書記使用直接掛鉤,對群眾滿意度不高、工作實績不突出的黨組織書記進行調整,做到村干部考核制度化、具體化、常態化,讓村干部有崗有責有為。
提待遇增補助,讓村干部“收入有保障”。建立完善以基礎工資為主、績效工資相配套的報酬機制。村“兩委”成員實行年薪制。在對村干部崗位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的基礎上,對村干部進行“雙評”,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村干部最終報酬。據統計,2011年全縣村黨組織書記報酬平均數額達到4.9萬元。
拓渠道強激勵,讓村干部“干好有希望”。搭建參政議政、表彰獎勵、考試招錄三個平臺,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主動性。推薦政治素質好、參政議政能力強的優秀村干部擔任各級黨代會代表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。注重選樹先進典型,對工作實績突出的優秀村干部進行表彰,并大力宣傳先進事跡。建立完善村黨組織書記政治成長激勵機制,通過公推遴選、定崗考試等形式,全縣有3名村黨組織書記被選拔到鄉鎮領導崗位。
抓保障常關愛,讓村干部“退后有所養”。適齡村干部全部參加社會養老保險,每人每年享受1500元~2000元的政府補貼。建立離任村干部關愛機制,凡在村擔任5年以上書記、主任等職務的干部,每年獲得離任補助1000元~1500元。在離職村干部中開展“設崗定職”活動,把一批精力旺盛、群眾威信好的離職村干部“回聘”為村級事務“督導員”、理財小組長等。
——長海縣貫徹落實"一定三有"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