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國旅游購物關稅提醒 幫親友帶禮物也需要繳稅
距離《電商法》實施的日子越來越近,19年1月1日之后,出國旅游購物會受到哪些影響?為此,筆者簡單的了解一下《電商法》,并希望可以大家分享。
在《電商法》里有明確的規定,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規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。但同樣要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,申請辦理稅務登記,并如實申報納稅,否則將會被處以2萬~50萬元不等的罰款。
簡析:也就是說,就算你是幫親友帶禮物,如果屬于經營活動的,那就必須要納稅,否則將面臨2萬~50萬元不等的罰款。至于如何判定是否屬于經營活動,在電商法里沒有明確的規定,大約只能根據實際情況判斷了。

無論你是代購還是出境購物,切記要對照一下自己的行為是不是屬于【經營活動】
經營活動如何判定:
1:境外獲取總值在5000人民幣以上;
2:境外獲取物品+免稅店產品,超過8000人民幣以上;
3:非居民旅客自用物品2000人民幣以上;
4:有大量重復和未開封商品;
5:必須征稅的20種產品:
有電視機、攝像機、錄像機、放像機、音響設備、空調器、電冰箱(電冰柜)、洗衣機、照相機、復印機、程控電話交換機、微型計算機及外設、電話機、無線尋呼系統、傳真機、電子計數器、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、家具、燈具和餐料。
——出國旅游購物關稅提醒 幫親友帶禮物也需要繳稅